上班,下班,睡觉,吃饭,一尘不变的人生,沿着圆形的轨道不断转圈,直至生命的尽头,这就是普通人的一生。 按照长辈们的话,适合的年纪就做适合的事情,到了叁十的年纪必须要结婚,结了婚必须要生子…… 自己找不到心仪的,那就回老家根据他们的眼光相亲选一个。 我很不服,为什么一定要按照设定好的轨道一直重复循环,为什么要复制他们的人生轨道。 于是,在当了叁十年他们眼中乖乖女的我,迟到的青春叛逆期,做了一个普通却又大胆的决定。 我还是结婚了。 和一个没钱没房没车的吸血鬼闪婚。 很神奇,这种生物居然真的存在。 晚上下班,我正从公交车上走下,思索着晚饭是自己煮还是点外卖时,就看见车站站着一个身影高大挺拔的男人。 白色短袖,黑色中裤,一双蓝色拖鞋,这一身衣服的价值不超过一百,但这样廉价的衣服,被男人穿在身上,却莫名的好看,带着淡淡的慵懒闲适气质。 “欢迎回来。”男人脸上没什么表情,看向我的眼中一片祥和宁静。他不需特意的用眼睛寻找,凭借着对我血液的气味就能感受到我的存在。 吸血鬼莫兰·戈特弗里德·温·奥尔德先生有一头棕色短发,虽然五官精致,轮廓也很立体,不过眼窝却不够深,眉间距也较宽,侧看很像西方人,正脸又偏东方人,总之根据我的暗中观察,这个人的长相,好像完全不存在死角,老天爷对他也太优待了吧。 这样帅气神秘的人会同意我结婚的原因,只是因为我的血不好喝,不会让他产生任何吸血的欲望。 想起那些和吸血鬼相关的艺术作品里,血液的甜美度,如同人类的外表,没有吸血鬼会拒绝鲜血甜美的人类。 但是莫兰却表示不喜欢吸人血,不想被甜美的血液诱惑。 据他说我的血液不香也不臭,大概就如同白开水的味道,不会令他产生吸血的欲望。 莫兰朝我主动伸手:“包给我吧。” 我愣了一下:“干嘛要我的包?” “帮你拿着,你太辛苦了。” 一个手提包而已,几乎就是装饰...
开始阅读虞晚棠前半生仗着家世显赫,父母独宠,要多作有多作,可惜好景不长,虞晚棠家破产了,害她全家的那个人正是年幼时欠下的孽债。她已经把那个人给忘了,谁知那人不甘心,非要她成为他的笼中物。虞晚棠...
莫名其妙被逼婚,莫名其妙做了顶头上司的老婆,每天家里当保姆,公司当秘书的生活,我以为会安静度过三年婚期,带着一千万潇洒走人傅知遇,我们离婚吧。熬不过三年了,和他的每一天都是煎熬,为什么我爱上了他?只是和一航纯洁的拥抱,为什么傅知遇的脸色那么难看,得知我在外开房,傅知遇杀到酒店,被直接扛走,等等,傅知遇,...
关于在老师面前乱舞的麻瓜(双男主师生搞笑贫富差进厂无路老六)本书男主想尽各种办法,送礼跑关系就想在南郊找份稳定的工作,可惜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只能先从摆摊烤地瓜做起。这边高中老师是南郊家族企业的老大,每次看到自己不争气的学生又进了自己厂子,他就会一纸总裁令把自己学生给赶出去,但身为他的学生会觉得是自己礼没送到位,不停的收买老师身边的人脉,只想进厂在他的眼里,不进厂都对不起他家送出去的礼,他的老师却觉得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