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双眼的时候,所见到的是飘飞的落叶和西垂的日暮。 一片秋日繁茂的森林。 罗森在环视四周后,得出了如此的结论。 自己为何会来到这片森林的,他一点记忆都没有,他原本只是半夜爬下楼去二十四小时超市买点零食充饥,付款结账的流程十分顺畅,但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此了。 “难道......” 罗森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自然也经受过网络的熏陶,各种重生穿越的桥段在他脑中罗列,心中满怀着期待地举起手之后,他当即便愣在原地。 出现在他眼前的,哪里是手,分明是一具已经泛黄发黑的骸骨。 顺着突兀的关节往下,罗森看到了纤细坚硬的臂骨,排列整齐的肋骨以及颀长的腿骨,至于身上那破破烂烂勉强遮羞的亚麻布斗篷和腰间别着的古旧腐朽的长剑,罗森没有心情去确认。 因为在他身边,由于前日的骤雨而堆积的小水洼中,正清晰地映照出他此时的面容。 灰白而光秃秃的脑袋,两个黑洞洞的双眼正燃烧着苍蓝的幽火,空洞的鼻梁,整齐的白牙,正是一个经典的骷髅形象。 老子真是活到狗身上了! 罗森不禁在心中——虽然这副身体已经没有心脏——咒骂。 别人穿越都带点戒指老爷爷,随身小系统,天生强天赋,背后好家族之类的福利,自己居然会穿越成一具骷髅! 还没等罗森吐槽自己打开方式的穿越,他那早已腐朽的灵魂中,点点记忆涌现。 这是一片充满着各种不可思议生物和力量的大陆,魔兽践踏,巨龙咆哮,法师咏唱,骑士高歌,号角长鸣,王国之间征战不息。而自己,很显然就是穿越成了亡灵一脉最低级的兵种——骷髅兵。 而且从身上的装备来看,还是最次级的骷髅兵,一巴掌可以拍死十只的那种。 像自己这种角色,在小说里都活不过一章。 罗森一拳头砸在树干上,干燥的树皮脱落些许,不过他感觉不到任何疼痛。 心跳早已停止,血液早已干涸,就连大脑都腐朽殆尽,从永恒的寂静中复苏的亡灵,现在的罗森正是这样的一种存在...
开始阅读虞晚棠前半生仗着家世显赫,父母独宠,要多作有多作,可惜好景不长,虞晚棠家破产了,害她全家的那个人正是年幼时欠下的孽债。她已经把那个人给忘了,谁知那人不甘心,非要她成为他的笼中物。虞晚棠...
莫名其妙被逼婚,莫名其妙做了顶头上司的老婆,每天家里当保姆,公司当秘书的生活,我以为会安静度过三年婚期,带着一千万潇洒走人傅知遇,我们离婚吧。熬不过三年了,和他的每一天都是煎熬,为什么我爱上了他?只是和一航纯洁的拥抱,为什么傅知遇的脸色那么难看,得知我在外开房,傅知遇杀到酒店,被直接扛走,等等,傅知遇,...
关于在老师面前乱舞的麻瓜(双男主师生搞笑贫富差进厂无路老六)本书男主想尽各种办法,送礼跑关系就想在南郊找份稳定的工作,可惜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只能先从摆摊烤地瓜做起。这边高中老师是南郊家族企业的老大,每次看到自己不争气的学生又进了自己厂子,他就会一纸总裁令把自己学生给赶出去,但身为他的学生会觉得是自己礼没送到位,不停的收买老师身边的人脉,只想进厂在他的眼里,不进厂都对不起他家送出去的礼,他的老师却觉得男...